“谁说司法行政系统在政法机关中处于弱势地位?惠州司法行政在社会管理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工作中主动作为,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广东省惠州市委书记黄业斌的一番话,让记者感受到了该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当地党委、政府心目中的地位。
惠州市司法局局长陈少青对记者说,随着新旧体制交替、产业结构调整和利益格局冲突,各种社会矛盾呈现出多元化、群体化、尖锐化和复杂化,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难点问题。司法行政工作要适应新时期的形势要求,勇于担当角色。“都说司法行政较弱势,但弱势要谋势,有为才有位,司法行政工作在新时期大有作为。”
“你们选惠州市司法局采访是对的,他们以争创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为契机,致力于提高公民对法律的信仰,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做大、做强,为社会管理创新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全面提升了普法工作的地位。”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王承魁陪同记者前往惠州时这样说。
记者了解到,为破解自身人员少、经费有限等难题,惠州市司法局借助多种力量,积极宣传、汇报,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支持,在普法经费等方面得到了市政府最大的保障。对一些重大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惠州市委、市政府都要联合发文,市领导亲自挂帅督办。陈少青清晰地记得,2010年12月3日,惠州市举行“加强人文关怀 构建和谐企业”法律义务宣讲活动,在一场数千名外来工参加的讲座上,授讲人正是市委书记黄业斌。
为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惠州市司法局不断创新理念、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造性地组织开展了“惠风和畅·法治惠州”、“文明惠州·法治同行”等主题普法活动。“法治文化广场”、“农民画”普法、“法制副村长”、“法律顾问村”应运而生,打造了惠州普法品牌和特色。
“五五”普法以来,惠州市累计共有290多万人(次)接受了法制宣传教育,其中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普法率为100%,青少年学生普法率为100%,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率为92%,农(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普法率都在80%以上。目前,全市有4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36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0%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标准。2008年,惠州市普法办被评为全国、全省“五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2010年,该市以99.5的全省最高分顺利通过广东省检查组的验收,并由省普法办推荐报批全国“五五”普法先进市。
据了解,惠州市司法局3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095件,调解成功16263件,调解成功率为95.1%。同时,惠州市司法局还积极探索完善消除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建立了排查预警机制、调处联动机制、考评督办机制及“五个一”调处机制(即一起矛盾纠纷、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调处班子、一套调处方案、一个解决期限);建立起领导包案、信访代理、下乡接访等系列工作机制,有效化解了一批有关土地、劳资、事故的矛盾纠纷。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惠州市司法局首创的“三衔接两结合”,即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衔接,人民调解和信访、综治结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十分有效的作用。
该市惠阳区平潭镇江南村村民林观镜告诉记者,他刑满释放回来后,由于父母已经去世,兄弟也已结婚分家,没有房子住。司法所的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多渠道筹集了18000元,帮助他建起了房屋,使他终于有了一个安身之处。后来,林观镜还在当地司法所同志的帮助下,做起了小生意。
惠州市司法局从“三个加强”入手,完善机制,使安置帮教工作有了新的突破。首先是加强衔接,抓好重点对象的管理监控,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其次是加强与有关单位协调,帮助刑释解教人员申请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及临时救济,拓宽安置刑释解教人员渠道,切实为刑释解教人员争取就业培训机会;再次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安置帮教工作的有效性。记者了解到,该市近3年来共接收安置刑释解教人员2603人,落实帮教2572人,帮教率达到98.8%;安置2350人,就业安置率达到90.3%。
“日升律师事务所律师钟君安历时两年多代理的平潭农场与绿金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为我们提供了让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解决群体性事件、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经验。”惠州市惠阳区区长刘小军谈及这一案例时颇有感触。
如何更好地在社会管理创新中担当责任,如何提升律师行业的职业形象,惠州市司法局找到了一条以党建促所建,提升律师职业形象和职业素质,让广大律师主动服务社会的新路子。
惠州市司法局大力推进律师参与维护稳定工作,组织和指导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预防和化解信访方面的矛盾纠纷。据惠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箫介绍,该局为此专门制定了《律师代理群体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并编印了《律师与法》,汇集了律师办理的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案例分析,为指导律师发挥维稳职能起到了积极作用。